7月11日下午,学校召开八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校务公开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处、部、院)实施细则》,表彰八届一次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落实满意单位、提案组织先进单位,增补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伟主持。他说,在3月24日的八届二次教代会上,代表们对《校务公开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处、部、院)实施细则》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并暂时不予通过。会后学校责成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对各单位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机关党委经过二上二下在有关部门讨论,并先后召开了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人员会议进行认真地讨论修改,现完成第四稿,并再次提交教代会团长联席会审议。会上,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赵剑汇报了对实施细则的修改经过。
最后,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随后,将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并公布。
李伟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奖励,就是为了调动代表们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作用,关心学校的发展。希望各教代会代表团及各位代表继续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裴怡汇报了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评选及落实情况。校工会副主席谢雪宣读了“关于表彰八届一次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落实满意单位、提案组织先进单位的决定”。卢黎歌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文科学科建设改进领导管理体制的提案”等三个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人事处、周边与住宅管理中心、通信中心被评为提案落实满意单位,理学院代表团被评为提案组织先进单位。
会议还增补了黄湘怀、谢雪、吴永昌、张建国为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增补黄湘怀、谢雪为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