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校工会、校学生会联合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我校消费者协会及消费者协会学生分会、碑林区消费者协会、太乙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在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学生教工络绎不绝,工商部门的同志面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也都作了耐心.仔细的回答。有的同学当场向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投诉了自己买的某公司的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工作人员也都一一作了记录,将给同学一个满意的答复。同学都表示,这样的活动对他们有很大的帮助,在以后的消费活动中,他们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让更多的我校消费者了解有关消费知识,了解我校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更好为我校广大消费者服务。我校消费者协会及消费者协会学生分会分别设在校工会和学生会,接受师生的有关消费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