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第三期的通知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凡参加医疗互助的在编教职工、退休人员,因患病住院,在指定医院或转院治疗,按规定校医院报销过后,一次性个人自理的医疗费超过800元者,分段自负部分给予一定比例报销补助,每年报销一次(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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