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履行工会组织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要从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党对群众的关怀,履行工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高度,统一认识精心组织、专题研究、规范程序,确保公平,认真做好年终困难教职工的生活补助工作。
二、各分会在年终要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摸底调查,完善特困职工档案,并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提出相应的帮扶措施及时予以帮助。
三、各分会要认真执行《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做好申请、公示、会议审定、报批、核发各个环节的工作。既要保证对困难教工的应补尽补无遗漏,也要防止草率、疏忽、因补助工作失范引发群众意见的现象发生。
四、各分会主席及生活福利委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以满腔的热情和积极的行动,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各相关环节的安排、衔接、联络、报批、核发等服务工作,真正把为群众服务的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五、各分会将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困难职工统计表及单位审定意见,在基层单位公示三天后,于12月31日前报校工会生活福利部,经校生活福利委员会会议确定后,统一办理困难补助的核发事宜。
校工会联系人:陈惠芳 电话:82668272
2007年12月19日
附:1.教职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2.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3.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