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陕西省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的通知

各分会: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推动女职工“三项工程”的深入实施,激励全省广大女教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为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教育强省建功立业,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2008年“三八”妇女节前夕,表彰2006年以来在高等教育战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根据陕教工[2007]26号文件《陕西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2008年“三八”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其推荐评选条件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五一巾帼标兵岗”条件

“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系、所、科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8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并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加“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女职工素质提升活动”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考评制度;全体员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业绩。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各项竞赛活动,参与率达100%并获得较好的成绩。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师德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五一巾帼标兵”条件

“五一巾帼标兵”是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各个岗位上的女职工,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积极参加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和女职工素质提升达标活动,有广泛的职工群众基础。

2.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要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等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化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钻研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善于运用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在教学科研、创新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并有创造性贡献。

二、具体要求

希望各分会积极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或“五一巾帼标兵”1名,12月14日前将推荐意见和主要事迹材料(500字以内)报校工会办公室(或电子版报送)。(Email:qingsheng@@mail.xjtu.edu.cn)。由工会女工委员会初评后确定上报候选人或候选单位,参加全省的评选。

中国教育工会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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