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知识问答

教代会代表学习的主要内容

1. 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宪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学习有关教代会和工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如《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

3.学校有关重要文件和规章制度。如学校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西安交通大学章程》、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学校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

4.学习有关提案工作的知识。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和提案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培训,要使代表了解提案征集工作程序,掌握提案内容范围及撰写方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知识问答

1.什么是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善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

2.建立教代会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政治权力、行政管理权力、民主管理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实现各种权力的相互支持、合理配置和相互协调。

3.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之第五款“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4)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条:“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5)1992年4月3日通过、2001年10月27日修正的《工会法》第六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关于教代会制度的部门法规有哪些?

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2011年12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5.《规定》相较《暂行条例》有哪些进步?

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由高等院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由暂行条例发展到部颁规章,制度体系日渐完善;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力逐渐落实;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民主管理与学校教代会工作有哪些要求?

《规划纲要》对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三是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是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五是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六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八是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完善校务公开制度。

7.发布《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国家制定并实施《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规定》开创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新纪元,填补了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没有专门法规的空白,推动了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深入发展。

8.《规定》对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有哪些推动作用?

《规定》对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具有下列推动作用:

法律效力显著提高;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组织形式更为灵活;教代会地位更为巩固;工作制度更为完善;代表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职责权力更加突出;工会职责更为重要;学校办学自主权更为扩大。

9.《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的地位;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对“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执委会”等制度建设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规定》还赋予学校在教代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此外,在代表资格、会议届期等多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10.《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11.教代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的地位。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过近30年实践的检验,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12.教代会的职责是什么?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职权。

13.教代会及其代表应当遵守什么基本原则?

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14.教代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教代会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5.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代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教代会的议题、决议或决定的形成,各类候选人的产生等,要充分发动教职工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议或决定一经通过,各方面应当执行,任何人或组织未经教代会规定程序,无权擅自修改或否定。

(2)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的表决或选举,应根据需要或采取举手方式,或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到会代表、赞成票均须达到法定数方为有效。任何人或组织应当尊重表决或选举结果。

(3)平等权利和共同义务。教代会代表在教代会上都是平等的,均应享受应有权利、履行共同义务。代表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学校工作或教代会工作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任何人不应加以限制;代表应该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活动,没有也不应该有特殊代表。

16.教代会的具体职权有哪些?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17.上述教代会职权可归纳为哪几类?

教代会上述8项职权可归纳为: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3类。

18.讨论建议权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报告,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19.讨论通过权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该项职权是教代会职权中必须具备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维护合法权益的主要职权。

20.评议监督权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

21.制定学校章程与教代会有什么关系?

章程是学校的宪章,起着基础性、准则性作用,具有规范和统领校内管理制度的功能。教育部令第31号《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章程应当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组成与负责人产生规则,以及议事程序等,维护师生员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章程草案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章程起草组织负责人,应当就章程起草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说明。”《规定》明确教代会第一项职权:“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教代会参与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体现了学校章程代表全体师生员工意志,也突出表现出制订学校章程的严肃性。教代会应当通过行使该项职权,源头参与学校根本大法的顶层设计,使教职工真正做到知情、参与、表达、监督。

22.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有什么意义?

该项职权是教代会制度自身应具备的职权,可进一步增强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对于规范教代会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23.如何通过教代会评议领导干部?

该项职权既肯定了《暂行条例》中的评议监督权,又与之有所区别。该项职权明确按照有关人事组织制度的安排或者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这就理顺了人事组织部门与教代会评议领导干部的关系,有利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4.《规定》赋予学校及学校工会有哪些自主权?

《规定》中教代会的第七项职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这是《规定》赋予学校及学校工会更多自主权也更具特质的规定:更多自主权在于教代会职权规定可以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事项,为不可预见的讨论事项留出了空间;更具特质是指可以借助教代会这个机制,工会就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讨论学校工会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搭建平台,从而更好地发挥学校工会的作用。

25.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必须以会议决议方式做出的意义?

教代会“职权”部分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这是一项刚性规定,突出了教代会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性和权威性。《规定》还单列第八条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26.学校应当怎样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重视教代会的提案工作,依照立案、交办、办理、反馈等程序与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提案人保持沟通和联系;

(2)重视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对决议中的教代会意见和建议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通过工作协调会、情况通气会、代表接待日、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沟通机制做出说明;

(3)充分利用教代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教代会团长、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等机制沟通情况;

(4)充分利用工会就民主管理等工作构建学校与教职员工的沟通机制;

(5)建立健全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沟通机制。

27.哪些人可以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28.我校教代会代表总数是多少?

教代会代表名额应根据教职工人数一定比例确定,我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为450人左右。

29.教代会代表如何产生?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在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下,由学校工会提出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报经学校党委审定。方案内容包括:代表人数、组成比例、代表条件、代表团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等,以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额的分配、产生办法等。按照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各单位召开会议,依据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各单位到会人数应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候选人获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代表。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作为代表候选人,可推荐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30.代表团如何组成,团长怎样产生?

代表按照选举单位建立或联合组建代表团,并推荐选举正副团长。

31.教代会代表构成有什么要求?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32.什么是代表常任制?

教代会实行代表常任制,任期与教代会届(次)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由于代表是常任的,要向选举他们的教职工负责,便于经常地听取和集中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也可以按照适当的方式,监督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意味着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代表实行常任制有利于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

33.代表更换和撤换怎样进行?

教代会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一)教代会代表在任期内退休、调离学校或解聘合同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二)教代会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三)教代会代表请辞代表职务或未能履行职责失去群众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学校工会提出终止其代表资格的书面申请,报经教代会常设机构讨论通过;

(四)因工作需要或教代会代表出现缺额,须增选、补选教代会代表的,其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五)教代会代表资格调整、撤换与增补结果应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报告。

34.教代会代表享有哪些权利?

(1)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3)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35.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6.教代会届期和会期如何规定?

教代会每 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

37.召开教代会,法定代表人数有何规定?

教代会须有2/3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

38.离退休职工可否参加教代会?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代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39.特邀和列席代表由哪些人组成?

根据需要,教代会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院士、民主党派、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40.特邀和列席代表有哪些权利?

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但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1.教代会主要议题如何确定?

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42.教代会对选举和表决有哪些要求?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3.大会主席团怎样组成?有哪些职责?

教代会在教代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由执行主席轮流主持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大会可设立秘书长,一般由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担任。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代表团 、专门委员会对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研究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44.专门委员会如何组成?

根据教代会工作的需要,可设立提案工作、民主管理、生活福利、青年教职工等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45.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对教代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参与学校有关行政部门对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收集整理教代会代表对有关议案的意见建议,为修改议案决议提供依据等。专门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6.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其职责有哪些?

学校工会承担与教代会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有:

(1)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2)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及专门委员会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长、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3)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4)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5)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47.教代会代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有哪些?

教代会代表培训的内容一般为: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教代会各项制度等基本知识;

(3)代表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4)教代会提案;

(5)与教代会内容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

(6)兄弟单位教代会的先进经验等。

教代会代表培训的方式一般为:

(1)编印学习材料,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

(2)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

(3)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

(4)组织到兄弟院校参观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等。

48.如何解决教代会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49.为什么要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

为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改革重心下移、办学权力下放的实际,可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凡是学校所属正式建制的二级学院和单位,可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人数80人以下)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该单位工会是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指导二级教代会的工作。

50.教代会与学校工会是什么关系?

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学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代会工作是学校工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学校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

51.教代会与工会有什么区别?

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的基本制度。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教代会是一种会议制度,工会是一个组织机构。二者在组织形式、制度设计、职责作用、活动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和区别。

52.教代会预备会议有哪些议程,如何召开?

(1)向大会报告本届(次)教代会的筹备情况;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4)通过教代会常设机构设置,选举产生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

(5)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6)如有增补、替补代表事项时,做关于代表增补、替补情况的说明;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53.教代会正式会议一般有哪些议程?

(1)听取学校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学校财务报告;

(3)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可为书面报告);

(4)可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方案、薪酬改革方案等有关改革方案和专项工作报告;

(5)确认闭会期间决定事项;

(6)表决大会决议和方案及其他事项。

54.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二会合一”怎样召开?

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可根据议题分段进行。工会工作报告等内容应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时段进行。

55.教代会在闭会期间遇有紧急事项应该怎样处理?

(1)经学校、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并经党委同意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2)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或学校工会负责召开教代会代表团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参加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急需讨论通过或解决的重要问题,其结果须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并提请确认。

56.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或代表团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并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交的议案,并转交学校相关部门答复或处理。教代会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措施。

57.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提案制度?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就学校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党政管理、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工资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后勤服务等方面提出的议案。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征集、立案和处理、答复提案是落实教代会职权的重要工作。

58.教代会提案如何征集?

在教代会召开前30日,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学校工会发出征集大会提案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全体教代会代表。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案应一事一案。

59. 代表撰写提案需要注意哪些常见问题?

(1)提案的结构不完整。只有案名、案由,没有建议和措施,即缺少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二是案由不足、不清楚、不具体;建议和措施比较笼统或不太切合实际。

(2)提案内容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3)提案的内容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和超出学校管理权范围之外。

(3)提案的内容对局部或少数教职工的利益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全局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来说则欠合理。

60.怎样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

答:要提高提案质量,提案人需在下列五个方面加强努力:

(1)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丰富法律法规知识;

(2)深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不断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意识;

(3)了解国际国内大事,紧跟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了解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不断提高自己的大局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4)深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倾听教职工的呼声,为提案的撰写积累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5)熟悉学校的有关规定,重视提高提案的写作水平,力求做到提案格式规范、主题鲜明、内容完整、言之有据。

61.对提案人与附议人有何要求?

教代会提案可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至少9名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提出。

62.教代会提案立案有哪些原则?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立案意见。提案立案的原则是: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与各级党政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63.哪些情形不予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不予立案,也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1)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

(3)学校或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或提案人所在单位应自行解决的;

(4)内容不符合实际,空泛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

(5)属于揭发、举报问题的,或涉及民事纠纷和进入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程序的;

(6)只与提案人等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

64.提案处理、检查和反馈的程序如何?

教代会提案的处理程序一般是:

(1)经审查立案后的提案应按提案内容分类后送交主管校领导;

(2)主管校领导阅处后,逐件落实到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对提案涉及问题做出答复或提出解决方案,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应及时做出合理的解释。

教代会提案检查和反馈程序:

(1)提案工作委员会或工会要对提案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建立信息公告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提案处理的相关信息;

(2)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对提案办理的意见;

(3)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向教代会作上一次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的报告。

65.代表团团长主要职责有哪些?

(1)大会召开前,负责收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征集并转送代表的提案,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

(2)大会召开期间,组织本代表团的各项活动;

(3)大会闭会后,负责传达教代会的精神和大会的决议,决定,负责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活动;

(4)参加学校召开的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5)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学校党政有关会议,协同工会承担处理本单位教职工日常民主管理工作。

66.代表团秘书的主要职责?

1. 配合团长做好本代表团的日常工作;

2. 联系本代表团代表,做好大会资料发放,安排代表按时参加大会各项议程和分组讨论;

3. 负责记录整理本代表团分组讨论的意见建议,收集本代表团代表的提案;

4. 负责代表的相关培训工作;

5. 闭会期间负责收集有关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加学校组织的教代会代表询查等工作。

67.教代会代表的主要职责:

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大会和代表团分组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大会精神;

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上一条:关于加强和完善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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