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优秀提案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类别

1.优秀提案

2.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3.优秀提案组织单位

二、评选标准

1.优秀提案评选标准

(1)提案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为解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献计出力;

(2)提案建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经办理已产生或预期将对学校开展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具有比较重要的参考价值或虽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未采纳或解决,但对有关单位决策或规划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提案经过充分调研,情况准确、分析透彻,建议具体,对学校有关工作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4)提案文字表述简洁、清晰、规范。

2.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尊重提案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重视提案承办工作,不推诿、不拖延,落实提案措施得力,讲求实效,注重质量;

(2)提案落实过程中,积极做好沟通交流工作,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能主动组织协调,协办单位能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提案工作的落实;

(4)提案答复认真负责,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承办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提案人感到满意;

(5)通过承办提案促进本单位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优秀提案组织单位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积极开展提案调研工作;

(2)组织代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代会代表撰写高质量的提案;

(3)代表团提出3个以上高质量提案;

(4)能及时向教职工反馈提案办理情况。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1.由教代会提案代表团及代表等对承办单位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2.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会同党、校办及有关部门在完成提案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评比条件,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优秀提案组织单位。

3.公示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优秀提案组织单位名单。

4.每年教代会由学校对以上奖项进行表彰或奖励。

、本办法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由提案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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