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清退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的通知

各位老师:

我校自2014年起统一实行陕西省医疗保险,学校根据《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5〕11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疗改革运行情况,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医疗补助实施办法》。

2014年12月2日经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停止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办法,清退教职工交纳的200元互助金。

一、 可领取本金人员:

1.凡参加互助医疗基金,并且从未享受医疗补助的教职工。

2.凡享受过医疗补助并补交200元后未享受医疗补助的教职工。

二、不可领取本金人员:

已享受过医疗补助未再补缴200元互助基金的教职工。

三、清退方式:

1.校财务处将200元互助金打入应退教职工工资卡。

2.因其他原因退款无法打入工资卡的教职工,请凭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补助报销卡在校工会核对后凭收据到财务处领取本金。

校工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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